三法司會審,照例最後由刑部將結果寫成罪案呈奏嘉靖帝。海瑞以兒子辱罵父親大不敬-的罪名判了絞刑,秋後處決。王用汲也因目無君父,以朋黨罪判杖八十、流三千裏,也在秋後發配。明製處決人犯分為兩種:一為“決不待時”,朱筆一勾立刻處死,又稱“斬立”、“絞立決”;一為“秋決”,就是在立秋這一天處死人犯,又稱“斬監候”、“絞監候”。刑部定了海瑞死刑屬秋後處決,這一天就是立秋了。
自從海瑞上疏,黃錦受到牽連赦回後,便沒有再恢複司禮監首席秉筆太監,的職位,專一在精舍嘉靖帝身邊當差,幾十年由兩個大太監日夜輪值...的製度一改為黃錦日夜十二個時辰陪著嘉靖,晚上也就在嘉靖的床邊打地鋪。因此,陳洪現在要見嘉靖一麵也都難了,必須事先請奏,準了奏才能進。
海母執意帶著懷孕七個月-的海妻回故鄉,李時珍知道勸不動海母,隻擔憂海妻會在路上分娩。據廣東巡撫奏報,海瑞的母親和妻子是六月二十四到的雷州,準備渡海回海南瓊山(州)老家。可海妻正有身孕,在雷州到了產期,是難產。官府因海瑞是罪臣,按朝廷規製不能給她派醫生(郎中),海妻在驛站三天,胎兒生不下來,母子都未能保住。徐階盤算把廣東報來的海瑞妻子死在雷州的奏本和譚綸報來-的那份送上十萬匹棉布的奏本,同時呈給嘉靖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