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年後...的我,幸福嗎?提著行李,我回到了娘家。看著學生時代住過的房間,彷彿走進時光隧道一樣,真,的是感慨萬千。我發明了二十年前寫,的日記,那時候我才十五歲,雖然日記裡充斥著不切實際的童稚言語,然則我看著還是忍不住哭了。羅教授常愛說「莫忘初誌」。看似簡單的四個字,我現在才發明真的很難做到。好想跟二十年前的「我」說對不起,我沒有好好努力,讓妳失望了。爸爸責備我不負責任。然則我想,就算外麵上對所有人負了責任,卻沒有老實麵對自己,那算是「負責任」嗎?一個人唯一能負的責任,也隻能是對他自己吧?就像覺得幸不幸福,也不是別人說了算,是我自己知道要什麼。如果當初的我對自己夠負責任,很多的決定就不會那樣去做了。然則我沒有,因為我太懦弱了。記得媽媽臨終前對我說,不要像她那樣,比及一切都來不及了才在後悔。現在我三十五歲了,已經來到媽媽去世的年齡。我不禁深深感受到時間正賡續地流逝,我還有若幹時間可以去躲避去後悔呢?我向二十年前-的我報歉,但我也要向二十年後-的我說,從現在開始,我會好好努力,不會再讓妳失望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