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名案犯已西竄寶雞,總結交流殺人經驗。 董雷-的殺人資曆最老,他講,在來到西安之前,他共殺了6人,第一次殺人,一次性殺2人,對方是哥倆。在山西省黃河邊上修水壩,因水土不服,渾身起疙瘩,幹不成活,老板見董雷白吃飯,趕董走,董雷苦苦相求,希望留下自己,以後自己會以工錢還醫藥費。可老板怕董雷死在工地,非讓董走弗成勝數。恰第二天老板兄弟二人到太原,就帶董雷一塊走。到了黃河渡口,他們讓董雷自己回陝西。董雷恨之入骨,趁其不料,先將身強力壯-的弟弟蹬下黃河,其哥哥見之急逃奔,董死追。哥哥見逃脫不得,將其戒指、手鏈讓出。董不睬,抹殺之,拋屍黃河。待水壩修好後,董還去看過。 石頭提議:幹幾樁大生意。董同意。董認為中國警察最臭,人情案,冤假錯案滿天飛,隻要計劃好,不留活口,警察就破不了案。 1998年1月15日晚,寶雞市渭河路產生槍案,死者司機頭部中槍,案後案犯棄車而逃。作案手法與西安12.1槍案極似。寶雞警方請西安專案組到寶雞,以並案。李全發命劉剛組前往。路上,劉剛等認為似有這種可能。即案犯從西安到戶縣,從戶縣到寶雞,一路向西,連續作案。次日,在機場街115號發明第一現場。同時,三案犯在飯鋪吃飯,聞警聲,不安,黃新說自己要是有槍,將警察全殺了,董雷掏出槍,讓他去幹,黃新不知所措。1998年1月16日,寶雞市案發明場。某室,血流至院裏,有小口徑彈殼,無彈頭。提取,不是六四槍,這說明這起槍殺案與西安-的槍殺案不克不及並案,劉剛組隨即告還。與此同時,三案犯搭車返回西安。 封案有了新線索,據菲菲酒巴某領班反應,封案可能是雁塔區苗圃路兩民警幹,的。據他稱,1997年12月16日晚,雁塔區苗圃路菲菲酒巴來了一高一低二人,喝酒。到了晚上10點,欲走,卻不付錢,還踹了桌子,還亮了警官證,並稱,如果要錢,我們把手槍押上。因二人...的警官證是苗圃路派出所的,出門即往東走,再往東正好是太白路建材市場,恰在封案出租車記價器-的2.4公裏規模內。讓警方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視。因此案涉及到警察部隊,李全發令劉剛組慎辦、速查。當晚(1998年1月17日),張偉、劉宏陽來到菲菲酒巴,案發當晚的吧女介紹,一高一低喝了“王朝”。領班說,二人常互咬耳朵,聽不清講話。因光線暗,看不清麵孔。小個子時操河南口音,也會陝西話,但不帶陝北方言。大個子一直不說話。另外,二人確實亮了警官證。吧女還說,他們旁邊還有一位中年男性顧客。當晚,雁塔區苗圃路派出所。所長把12月16日晚上的記錄全拿出來,並證明,當晚有清查小姐活動,除一人請假以外,警察全加入了。另訊,警察中不沾酒...的人少,但上班時間無人喝酒。石頭與黃新在瞎逛至未央福華鋼廠,黃新想去取回存折,取走存折上的7500元,石頭不允。董雷肯定了石頭-的作法,又講起自己在天津的經曆:某工頭讓董給人下藥,董不幹,說那是女人幹-的事情。不如殺之,工頭同意,並準許事畢給二萬元。董將人勒殺後,要錢,工頭卻跑了。一年後,聽說工頭在河南,董就去要錢,一下車,就讓公安拿了,他後悔得要命。後來,在押解往天津的路上,借上茅廁跑了。這次逃跑讓他摔斷了四根肋骨,但保了一條命。 李全發向穆文修彙報了案情,之後。人人分析,領班可能有問題,其時他講周圍無人,但實際上旁邊有桑,並且距離很近。另外,領班說見過證件,可有說看不清,且說不上一高一低的任何特征,說上來的器械,又與吧女的說法相去甚遠。遂決定傳喚領班。領班好幾天沒上班了,吧女說領班叫常平,住旭日小區,識者甚多。旭日小區,領班(常平)家,他,的女人稱其外出,搜查,獲之於櫃中。領班(常平)說,自己與警察苗圃路派出所有隙,為報複警察,謊稱二人為苗圃路派出所警察。但堅稱自己確實看見了槍,經他回憶,這一高一低,持槍人叫“老水”。住電子城荷花小區2號樓。1998年1月18日早晨,雁塔區電子城派出所。聞此悉,副所長佟冀決定帶路捕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