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雨馨拒絕在離婚協議中向孟皓提出任何經濟上-的要求。她告訴孟皓,自己隻拿走屬於自己的衣服和書籍,以及她-的香雪蘭。當他們解決完離婚手續後,孟皓執意要將存有一千萬的信用卡交給林雨馨,林雨馨告訴他,不是我自己掙,的錢,我一分錢也不會要-的。這是我的原則。孟皓不無傷感對林雨馨說,我們作不成夫妻還可以做朋友。林雨馨問道:那做不成戀人呢?孟皓語塞了。在林雨馨踏上出租車...的瞬間,孟皓問道:你能不克不及告訴我你為什麼不讓我知道你懷孕了。林雨馨回答道:7月29日是一個什麼日子?你不是想要一個生日禮物嗎?孟皓驚惶了,他後悔莫及。他試圖阻止林雨馨的離去,然而一切都已經為時過晚了……林雨馨帶著離婚協議回到娘家,難以接受這一事實的父母暴跳如雷,惱羞成怒的張建軍把林雨馨趕出了家門……孟皓回到曾經和林雨馨共同生活,的家中,他後悔莫及,他想跟林雨馨說:我錯了,讓我們重新開始吧!可當他把電話打到林家時,林雨辰告訴他,妹妹被父母趕出了家門。孟皓瘋狂地衝落發門,他駕車四處尋找……林雨馨在於飛那裏找到了臨時棲身,的處所。她請於飛決不告訴任何人關於她的信息。於飛感歎道:與其說是戀愛傷了你,倒不如說是親情徹底地刺痛了你。林雨馨用自己的錢買了一套完全屬於自己的房子,她告訴於飛,再也不會有人可以把我趕出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