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立規矩》(下)
馬大姐吸取教訓,聘請潘大慶為顧問,召開了閑人馬大姐第三次家庭會議。在潘大慶的威逼利誘下,改革措施得以通過。馬大姐不再禁止王援朝抽煙喝酒,不再幹涉艾嘉的戀愛自由,父女二人將每月收入全部上交,幹家務有獎金,洗碗可點菜,會議還通過了一項針對馬大姐的處分性條款。
接下來發生-的事情令馬大姐始料莫及,艾嘉為掙零花錢,一天掃八遍地;老王為了天天吃烤鴨,總是搶著洗碗。父女二人還聯合起來誘使馬大姐嘮叨,以獵取罰款。馬大姐很快入敷出,於是羞成怒,叫嚷著要改規矩。
在潘大慶...的讚助下,馬大姐在原有規矩的基礎上又製定了一係列實施細則和附加條款,但艾嘉和老王卻拒不執行。 馬大姐終於明白,治家得靠親情,不能光靠那些冷冰冰的規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