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軌道》(上)
李二姐向潘大慶催討六千元房租,潘大慶以房子並非他本人所租為由予以拒絕。二人糾纏不清,於是雙雙找來本樓樓長馬大姐來評理。
馬大姐通過仔細詢問,才知房子確非潘大慶所租,而是他的前妻亦即李二姐的表姐所租,但住房的的確確是潘大慶,馬大姐因此認為潘大慶應該支付房租。但潘大慶認為這筆錢應由前妻支付,因為二人已經離婚,彼此互不幹涉。
李二姐則認為潘大慶住了她的房,就應該由他支付房租,與其表姐無涉。馬大姐費盡口舌,最終調劑失敗。二人賴在馬家不走,彼此互相挖苦,終於進展到著手撕打,馬大姐夾在中間,左右為難。